關于印發《勃利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的通知 勃政發〔2025〕16號
關于印發《勃利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
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的通知
勃政發〔2025〕16號
各鄉(鎮)人民政府,縣政府各直屬有關單位:
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,推進科學、民主、依法決策,根據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、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》(2021年省政府令第4號)規定,經縣政府同意,現將《勃利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印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依法履行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。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討論。
二、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責任,把握工作進度,認真做好相關工作,確保按時完成或按縣委、縣政府的完成時限要求進行調整。
三、目錄實行動態管理。根據縣委、縣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實際情況,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,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,提出建議,由縣政府予以調整。
附件:勃利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勃利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勃利縣人民政府
2025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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